您当前位置:首页 >>嘉宾访谈 >>访谈直播

访谈直播

兵团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令勇解读《慈善法》

日期:2016-08-30 主持人:李雪
  • 【17:57:00】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关注新华网和兵团网联合访谈。自2005年开始,在民政部的主导下,《慈善法》立法得以启动,历经十年、几经坎坷,我国首部《慈善法》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慈善法》的颁布实施有着怎样的现实意义,兵团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慈善法方面又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兵团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令勇来到我们节目中,解读慈善法并在线解答网友关注的问题。令局长您好,欢迎您。
  • 【17:59:40】

    令勇

    您好。
  • 【17:59:53】

    主持人

    先和网友打声招呼吧。
  • 【18:00:01】

    令勇

    网友们好。
  • 【18:01:13】

    主持人

    我们知道,从2005年民政部提出慈善法立法建议开始,《慈善法》在漫长的立法道路上经历了10年的艰辛历程。这其中有哪些重要的节点推动了慈善法的立法成功呢?
  • 【18:05:58】

    令勇

    刚才主持人也说了,《慈善法》是从2005年开始由民政部提出的,2008年底曾将草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但这次由政府系统内部启动程序的立法尝试,由于在“慈善”如何定义、慈善事业姓“民”还是姓“官”等多个问题上存在争议,未能顺利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所以《慈善法》立法道路就出现了坎坷。
    2013年全国人大接手这项工作,出现了重大的转机,他们认为这样的法律有特别的重要意义。因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接受这个工作意义非同小可,之前也定出了时间表、路线图,经审议,而且多次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的意见。《慈善法》从2005年启动到2016年,整整十年几经坎坷,按照我们的说法是十年磨一剑。所以《慈善法》意义非常重大,民政人感觉出台《慈善法》,对社会管理和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 【18:06:31】

    主持人

    在过去,慈善事业并没有一套专门的法律规范和保护,这中间也出现了一些负面的现象和声音,像网友们都熟知的郭美美事件等,那么在过去慈善公益事业中主要存在哪些不规范的行为?您给我们总结概括一下。
  • 【18:08:15】

    令勇

    中国有句老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对精神方面的需求越来越高,对慈善公益活动的热情也在不断的提升。2006年,全国慈善捐款在百亿左右,十年之内全国慈善捐款已经达到一千亿。从数字来看,人们投身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在提高。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慈善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尽人意的地方、一些乱象,比如说诈捐,像郭美美现象也是存在的,不公开、不规范等情况。
    比如国家在出现大的灾害的时候,很多企业只举牌子说捐款,但真正要落实的时候却没有捐款。这对慈善的公信力产生了负面影响。《慈善法》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慈善活动,提高慈善活动的工作水平。
  • 【18:08:31】

    主持人

    就您了解,兵团范围内有没有一些慈善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呢?
  • 【18:09:33】

    令勇

    兵团的慈善事业发展与全国水平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因为兵团人口比较少,慈善活动的历史也不是很长,人们对慈善的认识和理解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开展活动大部分都是捐款,但也存在运作不规范,信息不公开,活动形式比较单一,活动内容还不够丰富等问题。我们想借助《慈善法》来提高兵团的慈善工作水平。
  • 【18:09:47】

    主持人

    随着我国第一部《慈善法》的实施,将系统规范全社会的慈善行为。可以看出慈善法的颁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 【18:11:44】

    令勇

    《慈善法》作为社会利益的法律,特别是慈善制度的一个基础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它的领域在不断拓宽。慈善在过去就是救灾等,现在不仅有救灾,而且有扶贫济困,领域更加宽广,包括科教文卫、生态环境保护等,都属于慈善的工作范围。
    《慈善法》对怎样规范慈善组织,怎样进行募捐活动,怎样进行社会监督,出了问题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都作了非常明确的界定,而且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于践行和加强法制建设,特别是对依法治国,扶贫攻坚,以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倡导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18:11:52】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慈善法》的宗旨是什么?
  • 【18:12:27】

    令勇

    第一,为了发展慈善事业;第二,弘扬慈善的精神;第三,规范慈善活动,第四,保护慈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第五,共享慈善给大家带来的共同成果。主要是这些。
  • 【18:12:36】

    主持人

    兵团民政部门在慈善法颁布之际,都开展了哪些宣传工作?
  • 【18:17:30】

    令勇

    为了迎接9月1日《慈善法》的颁布,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今天接受您的专访也是其中之一。前不久在十师北屯市专门举行了民政干部《慈善法》学习培训班,不仅提高对慈善工作的认识,也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下一个好的基础。8月29日在兵团机关大楼门前举行了大型慈善宣传活动,分管我们的兵团副政委阿不力孜·尼亚孜到会致辞,机关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参观,我们还制作了宣传手册。《慈善法》有十二章112条,章章很重要,条条很精彩,这是我们做的一些宣传活动。同时在兵团电视台制作了《慈善法》的宣传片,这两天准备滚动播出。其目的还是要营造宣传《慈善法》的环境,使人人都能参加慈善活动。
  • 【18:18:00】

    主持人

    那么兵团民政部门今后该如何保障慈善法得以很好的实施?
  • 【18:23:47】

    令勇

    当下主要开展了“五个一”活动,首先是加强宣传,提高对《慈善法》的认识,办民政局长培训班,首先是民政局长要负主体责任,要抓好这部法律。这个法律讲的很清楚,要先从我们自己做起,要带头学习好、理解好,今后才能贯彻好。
    第二,通过媒体来宣传《慈善法》,比如今天参加了你们的专访,还有兵团电视台宣传片的滚动播出。
    第三,我们还要成立一批慈善总会,我们大部分师都成立了师一级慈善总会,这次要抓住这个机遇,兵团每个师都要成立慈善总会。
    第四,还要搞一季展览,我们准备在师里巡回展。
    第五,要求每个师都在9月1日前后开展以慈善工作为主题的活动。十三师已经开展了,机关也已经拉开了序幕,别的师也在积极准备中。
    我们围绕《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和9月5日定为慈善日,正在搞一些相关活动。
  • 【18:25:37】

    主持人

    通过令局长的介绍,网友们对《慈善法》的相关情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慈善法》将于9月1日颁布实施,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网友在互动平台进行了留言和提问,希望您在节目中给网友进行解答。网友说,我们普通老百姓在选择慈善机构进行捐款的时候,如何辨别哪些慈善机构是可信赖的,正规的慈善机构应具备哪些资质?请令局长给这位网友解答一下。
  • 【18:26:01】

    令勇

    首先慈善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而且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才行。《慈善法》从依法成立,以慈善为宗旨,同时它还是非盈利性机构。还明确了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形式。《慈善法》第22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募捐应该取得公开募捐的资格,依法登记才行。

  • 【18:26:57】

    主持人

    还有一位网友问,近年来,通过网络和社交媒体的发展,在网络平台上发起的个人求助性募捐越来越多,个人可以发起公开募捐吗?这是合法的吗?
  • 【18:28:28】

    令勇

    这个情况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因为自己突然碰到了特殊困难,向社会求助。但是个人直接向社会求助的形式是不允许的。个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寻找一些有资质的慈善组织或者是经过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合法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救助,通过这样的结合,有公信力的慈善组织可以依法进行活动,另外还涉及到税收减免的问题。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制度,面向社会公开。
    所以你说的个人是不允许公开向社会发起募捐的。个人可以和慈善组织结合进行。
    今年春节在石河子出现了一起情况,一个家庭因为火灾造成了母亲的去世,小孩严重的烧伤,家人以个人名义进行社会募捐,当时受到了社会的质疑。我们按照过去的规定给有关组织做了说明。这次《慈善法》的出台,进行明确规定以后做这样的工作就有法可依了。
  • 【18:29:47】

    主持人

    今后个人要发起向社会求助的行为,还是要经过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和机构才可以。
  • 【18:29:57】

    令勇

    对。
  • 【18:30:16】

    主持人

    这位网友说,《慈善法》颁布后,行政单位是否不允许以摊派或变相摊派的形式要求员工捐款?这个现象很多人都遇到过。
  • 【18:31:32】

    令勇

    过去工作多年也碰到过这样的情况,这次《慈善法》规定不允许摊派,而且不允许进行行政干预,不允许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如果出现了摊派,民政部门可以依法进行干预,给予警告,并停止摊派活动。《慈善法》规定,严重的还处以一万元以上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18:32:45】

    主持人

    再来看最后一个问题,有网友问,善款怎么花,花在了哪些地方,捐款人该如何监督?慈善法对慈善机构在善款公开透明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 【18:34:18】

    令勇

    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捐款人有权了解捐的善款干什么去了,慈善组织应该给予明确的回复。捐款数额特别巨大的,慈善组织要提供非常明确的答复,慈善款用在什么地方,用到什么程度了。而且《慈善法》还规定,如果捐款企业和捐款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没按照捐款人的意愿进行,个人有申诉权。如果出现重大的问题,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慈善法》讲的很清楚,捐款人可以获得四个方面的权力:第一,捐款人可以和慈善组织签定协议;第二,捐款人要有知情权;第三,约定捐款以后资金的用处;第四,捐款人有监督权。这次《慈善法》要求慈善组织一定要把慈善的款项、用途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而且要对资金的运作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透明,这样更能够保护捐款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使善款的运作更加公开透明,更有利于慈善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并且符合捐款人个人的意愿。
  • 【18:35:51】

    主持人

    非常感谢令局长,由于时间关系网友的提问就解答到这里,也感谢您来到我们节目中,与网友在线交流解答了新颁布的《慈善法》的相关情况。我想立法的最大意义,就是培养和重建社会信任和契约精神。希望我们的慈善机构和个人都能够以《慈善法》来规范自己的慈善行为,让慈善事业得以健康有序的发展。感谢令局长。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再会!
  • 【18:36:08】

    令勇

    再见!

访谈直播

令勇

令勇

兵团民政局党组书记。
0100703200100000000000000112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