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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直播

检察官张飚:我们执法为民的观念再强一些,冤假错案就会少一些

日期:2013年7月2日 主持人:李雪
  • 【16:48:26】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下午好,欢迎您点击新华访谈。前不久,各大媒体纷纷报道转载的《浙江省高院向张氏叔侄支付国家赔偿220余万元》的这条新闻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众所周知,2003年5月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张高平、张辉叔侄二人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有期徒刑,叔侄二人服刑已近10载,于今年3月26日宣告无罪释放。在张氏叔侄二人服刑期间,正是因为遇到了这样一个人,他们的冤屈才得以平反,这个人就是来自新疆石河子市的一名已退休的检察官张彪。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检察官张彪老师来到我们的节目中,向网友们讲述整个事件的过程。张老师您好,欢迎您。
  • 【16:49:31】

    张飚

    各位网友大家好。主持人好。
  • 【16:50:29】

    主持人

    张老师非常高兴能邀请您到我们的节目中跟网民朋友近距离的做一次交流。听说前几日您回石河子在为政法系统的干部做了一次您的事迹的报告演讲,能跟我们说说这个情况吗?
  • 【16:52:11】

    张飚

    好。6月28日由我们石河子政法委组织的石河子政法干线的公检法司各单位组织的一次演讲,针对我的有关我们石河子市检察院以监所检查科在张高平这个案件中起的作用,如何去做这个工作的。针对这个案件我们向全市的干警做了一次事迹报告。这个会议大概有400多人参加,我们院一共有4位同志,包括我在内做演讲。主要是针对张高平这个案件。通过演讲以后,反响很好,很多同志纷纷打电话表示祝贺,而且听了演讲以后,有些同志流下了激动的眼泪,效果很好。
  • 【16:54:24】

    主持人

    这次您的事迹在政法系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您在张氏叔侄案平反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您的事迹一经报道出来,在全国上下都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许多网友对检察官这个职业又增加了一丝好奇,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您所从事的工作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前面注意到您的具体职务是监所检查科的一名检察官,监所检查科具体工作内容又有哪些?
  • 【16:56:50】

    张飚

    检查机关最主要的任务是法律监督,监所检查科是法律监督的末端,也就是执行情况。我们监所检查科针对的检查对象是监狱和看守所,我所从事的是在监狱的驻所检查。按规定驻所检查应该是经常住在监狱里,但是由于我们的条件不太具备,我们采取的是巡视检查。每个月、每个周有什么情况经常到监狱进行巡视检查,履行我们的检查职责。在巡视过程中,一是听取干警向我们反映情况,二是深入到监狱服刑人员当中面对面听取他们的反映,三是通过设在监狱的检察长信箱收集和获取服刑人员的意见、意见、诉求,通过这些渠道了解监狱的执行情况。
  • 【16:58:23】

    张飚

    所谓的执行情况也就是服刑人员在服刑过程中他们的权利是否得到了保护,我们的干部、干警、民警是否有违反法律的地方,有没有虐待、不公正的地方。服刑人员提出的问题能不能畅通,我们起到这样一个作用。

    总体来讲,石河子监狱通过法律监督的情况来看,总体情况是很好的,服刑人员的诉求都能够通过正常的渠道得到一定的答复,我们的监狱干警对我们的服刑人员管理和教育也是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教育,从身体上、精神上等方面都进行了好的管理和教育。通过监狱的管理,使进入监狱的服刑人员进来是一个罪犯,出去的时候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我们要达到这样一个要求。工作要做到这个程度。
  • 【16:58:54】

    主持人

    您在工作中一定是非常尽职尽责,非常用心,也是非常细致入微的一个人,不然也不可能让张氏叔侄案得以平反昭雪。节目一开始介绍了张氏叔侄案获得了国家赔偿220余万元,我想您也关注到了这条新闻,您对这个结果是怎么看的?
  • 【17:00:57】

    张飚

    我认为按照国家的规定计算下来赔偿220万,作为我个人来说没有什么过多的要说的。我所要说的就是虽然这个赔偿有了结果,也说明了这个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是对于给张氏叔侄造成的伤害远远还没有完,尤其是心理上的伤害还需要较长时间的抚慰,这种抚慰除了政法战线上有关部门进行抚慰以外,我们的社会以及当地政府,尤其是对他们造成伤害的有关部门更应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能给他们在精神上、心灵上或者在生活上更多的抚慰,真正地把我们以人为本的精神和态度贯穿到工作中去。我希望能这样。
  • 【17:01:07】

    主持人

    您现在还和张高平有联系吗?
  • 【17:01:59】

    张飚

    总的来讲联系的很少。因为这个事情出现以后,并且有了结果,我们就不再有更多的联系了。因为毕竟他的事情一个是判决无罪了,另外国家也进行了赔偿,如果过多联系的话,有点过多的干预别人了。我们就很少再联系了。
  • 【17:03:47】

    主持人

    起初刚宣判张高平无罪的时候,他对您一定是非常感激,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中我也看到他提到您都流下了非常感激的眼泪,他一定也向您表达过他的感激之情了吧?
  • 【17:05:50】

    张飚

    3月26日开完庭以后他第一时间给我打了电话,他说:“张检察官,谢谢您,是您给了我生命,我要到新疆去看看您”。我说:“不用来了。”他说:“我们一定要去看您。”我说:“不用来了,希望你们好好生活,恢复身体。”因为他在监狱的十年中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曾经也得过病,希望他好好生活。人都有一种感激之心,但是作为我来说这都是应该做的,这个事情也不是我一个人能做的。因为我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团队,这个平台就是我们石河子检察院与我们单位领导的支持以及同志们的帮助,更主要的是有关单位提供准确的信息,还有浙江方面,浙江司法界勇于纠错,最终使这个案件得以纠正。所以说做成这件事情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大家共同努力去做才行。光说我一个人有失公正。
  • 【17:06:13】

    主持人

    张老师是一个非常谦虚的人,许多网友是非常关注案件本身的,我们在媒体上也看到了相关的报道,我想大家是更希望从您口中听到您讲述案件的来龙去脉。还记得最初接触张高平给您的印象是怎样的吗?
  • 【17:08:09】

    张飚

    最早是从2007年,我们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到监狱巡视,因为石河子监狱在沙漠腹地,有劳动现场。我们到了监狱,民警向我们反映,有一个服刑人员张高平,这个人自从进了监狱以后不服管教,性格特别孤僻,就是含冤喊屈,跟干警哭诉自己的冤屈,说自己被冤枉的,不是罪犯。不唱对歌,不申请减刑,也不背监规。按照规定服刑人员都应该这样去做,但他不这样做,他不认为自己是罪犯。这样干部对他在管理方面很棘手。我们去了以后,民警想让我们给他做做工作,有什么问题疏通疏通。
  • 【17:09:48】

    张飚

    我们就把他叫来谈话。干部把他叫来以后,他说:“我不是罪犯,我不喊报告”。我说:“不报告就不报告,有什么事就说吧。”按照规定服刑人员说话要蹲着说话,我说你坐着说话吧。”他说得非常痛苦,讲述自己被冤枉的经过。当时还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因为服刑人员不认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但是他这个样子很特殊。主要反映是自己冤屈以后写了很多的申诉材料没有得到回答,希望我们检察官把他的申诉材料寄到有关部门去。我说:“可以啊,你们的申诉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个完全可以,我们帮你邮寄也可以。”他就把准备好的申诉材料交给我。我回去以后仔细地看了一下,看完以后做好了登记,并且整理好让领导签批。依照工作的程序就把它邮寄出去了。
  • 【17:11:22】

    张飚

    我们经常下监狱,一到监狱去他碰到我就问:“张检察官,我的申诉料寄出去了吗?”我说:“寄出去了。”他说:“对方答复了没有?”我说:“你要耐心地等待,因为申诉有一个过程。”当时就是这样的答复,这个事情就过去了。我们检察长2007年底要求在监狱设立检察长信箱,目的就是让服刑人员有什么诉求意见可以放在信箱里,我们去了以后可以取出来看。这个钥匙是我管的,只有我能开开这个信箱。结果信箱刚设好没多久,又发现他的一封申诉信,而且还给我写了一封信,希望我们检察官能够关注他的这件事情。他说:“如果我的申诉得不到解决的话,我就要到北京去,我刑满释放了要到北京去告状,我永远也不回家,我的问题不解决我不回家,要死也要死在申诉的道路上。”同时还写了厚厚的申诉材料。我又把材料仔细的看了一下,他的申诉材料写的条理很清楚,有理有据,提出证据也提出了意见,并且提出了一些疑点,特别是针对法院的判决书提出了意见。
  • 【17:12:24】

    张飚

    当时我们看了以后感觉写的还是挺好,和我们科的同志高成到监狱去专门就他的申诉情况调取了服刑档案,从他的档案里调取了判决书。刚开始收集到的是申诉材料,然后就到监狱调取判决书,档案里都有判决书。我们和他再详细地进行了谈话,通过初步的调查了解,我们也发现了他确实反映的问题是一个问题,这样就引起了我们的重视。他谈到的一些问题怎么和判决书中不一致。我们感觉到就有问题了。

    他总是认为自己不是服刑人员,所以他总想找你了解情况,要说这个问题。
  • 【17:12:37】

    主持人

    有表达诉求的愿望。
  • 【17:14:32】

    张飚

    我们一到监狱去,只要听到我们来了,或者是没来他都写个东西要求和我们见面。特别引起重视的是2008年8月,他在检察院信箱里放了一封要求会见检察官的信。我打开信箱一看又是他的诉求信,我们和高成就找他谈话,他说:“在监狱里供服刑人员阅读的《民主与法制》,其中有一篇文章写的是河南发生一个命案,最后被告人被无罪释放了。是一个冤案,在这个冤案过程中有一个做伪证的人叫袁连芳,他说这个袁连芳在我的案件中,判决书中也有一个叫袁连芳的。”当时我仔细一想,这是怎么回事啊,我也很好奇。我赶快把这个《民主与法制》找到,一看是2008年第13期的杂志,这篇文章反映的是河南在2002年发生一次凶杀案,有一个犯罪嫌疑人把一家人全部杀了,公安干警经过侦查怀疑是这个人做的案。经过各方面的工作,就把这个人关到了看守所。经过很长时间的工作,一直到这个人关了将近5年多,到2007年年底最后通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这个无罪,证据不足,宣告无罪。这个文章中提到一个证人,这个证人和这个人也关在一起,这个证人证明他犯罪了。而且让他写了交代材料,承认自己犯罪的证词,同时他也写了一个证明材料,证明这个人承认犯罪了。当时他的这个材料还作为法庭的证据,最后认定是是一个伪证,这个人是袁连芳。当时我看到“袁连芳”三个字,我再看到张高平判决书中提到的袁连芳,他也是作为证人证明你犯罪了,并且写了一个证词。
  • 【17:17:53】

    张飚

    我觉得很奇怪,这个袁连芳三个字一字不差,我发现这个问题后及时地向院领导和我们科进行汇报,想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时这个事情引起了院领导的重视,院里的意见是要做一个调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在领导的支持下,在同志们的配合下,我就开展了调查工作。
  • 【17:19:14】

    张飚

    因为张高平最初是关押在浙江杭州市,我们向浙江杭州市检察院发函调取2002年、2003年之间曾经在看守所是否关押过袁连芳的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结果杭州检察院没过多久寄来的一个公函,函的内容主要是说明袁连芳这个人因贩卖淫秽物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由于表现比较好留在看守所服刑。又寄来了他的判决书、减刑裁定书、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等,提供了很详细的资料。确定浙江杭州有一个袁连芳,他的户籍、身份证都有。前面说的河南发生的那个事在河南的浚县,我们就向浚县发函,在2002年期间是否关押过有一个叫袁连芳的人。检察院回函说没有关押过一个叫袁连芳的犯罪嫌疑人。我们提出,是不是关押在鹤壁市。我们又向鹤壁检察院发函,请求他们协助查在2002年-2004年之间是否关押过一个叫袁连芳的嫌疑人。结果他们查看了很多在押人员的登记表,结果在这三年都没有这个人的记录,进去也好、出去也好也没有这个记录。
  • 【17:20:41】

    张飚

    回函以后我就感觉到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啊。《民主与法制》明明提到犯罪嫌疑人袁连芳的,为什么没羁押过呢,为什么没有这个人呢?我就感觉很奇怪。我觉得这就有问题,肯定有问题。就通过石河子公安机关调取了袁连芳的资料,因为外省调取资料要通过公安部内部的网络才能查询到,然后石河子公安机关给我们提供了这个信息,经过查找和比对全国叫袁连芳这个人,有犯罪记录和无犯罪记录的,就在那个年龄段全国就他一个人,没有第二个袁连芳了。
  • 【17:23:02】

    张飚

    我们通过杭州检察院给我们提供的减刑裁定书有这么一句话“袁连芳在留所服刑期间,服从管理分配,多次被调往外地配合公安机关执行工作,工作成绩显著,被减刑十个月。”裁定书中提到这句话说明他虽然在杭州看守所关押,但是因为工作需要被调到了外地,就确认他曾经离开过杭州看守所,曾经到某个看守所去配合公安机关做工作,有可能就跑到了河南去。这句话引起了我们的推测。这仅仅是我们的对策。我通过公安机关调取了袁连芳身份证的大头像,然后把它寄到河南浚县的检察院,找到那个曾经在看守所关押过被无罪释放的人,袁连芳打他逼他让他写材料,这个人和袁连芳有过近距离的接触,我们就把袁连芳的身份证资料寄给检察院,让检察院找到这个人进行辨认。当地河南浚县检察院拿着这些资料就找到了这个无罪释放的人,这个人叫马廷新。马廷新一眼就看到袁连芳,说他烧成灰我都能认出他。然后就把这个信息传递回来了,我一听就心里有数了。说明张高平这个案件上袁连芳有可能做伪证。他的出现对这个案件审查提供了详细、准确的信息。就是很关键的一个证据,很重要的一个证据。
  • 【17:23:31】

    张飚

     

    因为袁连芳在证明对方有罪的证词是在案件中也是一个最重要的证据,证明别人有罪,证明张高平有罪的。我今天拿到这个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证明他是做伪证的证据,他曾经在河南做伪证,他能不能在浙江这个案件上做伪证呢?我们获取了这个信息资料以后,我们心中就有数了。说明张高平的这个案子有可能是一个错案,有可能是一个冤案。这个信息获取以后,情况就非常好了,引起了我们领导的重视。按照工作程序,把有关资料寄往浙江杭州。
  • 【17:23:49】

    主持人

    看来袁连芳这个人是张氏叔侄案翻案的突破口。
  • 【17:23:59】

    张飚

    是的,很关键的。
  • 【17:24:19】

    主持人

    你们在查阅这么多资料的时候也是非常地细心,抓出了这样一个细节。我觉得不光是张高平他发现了这个疑点,而且您在听了他的意见后也非常地重视,用心的去调查。
  • 【17:24:32】

    张飚

    他给我们提出了一个疑问,工作让我们来做。通过我们的努力,最后就做成了。这个时候我已经快面临着退休,这个工作是在2010年做的,虽然是2008年发现的,但是这个过程也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曲折。我们把这个事情反映过去以后,也在等待着答复。后来他们进行了答复,按照工作程序正在办理。一直在这个状态下。
  • 【17:25:42】

    主持人

    我们知道您在张高平叔侄二服刑期间不间断地帮助他们申诉,您记得一共申诉了多少次吗?
  • 【17:26:05】

    张飚

    一共光寄申诉材料有十多次,有纪录的有5次。我们检察院内部发送信息是通过纪要形式,卷宗记录就有5次。
  • 【17:26:25】

    主持人

    申诉的过程一定是很艰难的,据说最初浙江省高院和检察院方面也没有回应,当时您的心情是什么样的,是不是非常着急,因为您当时也面临着退休了。
  • 【17:27:13】

    张飚

    对,因为这个事情我们审查有了结果,特别是袁连芳这个人的出现,更加坚定了我们认为这个案件由问题的信心。为什么我们不断的向那边发函呢?就是因为我们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可以说是这个案件突破口的一个证据材料。这个事情没有一个结果,所以我们非常着急,再加上我马上面临着退休,总是觉得心里放不下,有这种感觉。
  • 【17:27:28】

    主持人

    中间遇到这么多的困难,您有想过放弃吗?
  • 【17:27:44】

    张飚

    没有,没有想过放弃。
  • 【17:28:02】

    主持人

    因为我们知道判决以后的案件如果再想翻案是非常困难的,之前成功的例子也不是太多,您有没有想过放弃?
  • 【17:28:55】

    张飚

    我们在工作中确实也遇到了很多困难,我还真没有想过要放弃,即便是我退休了也没有放弃,我把这个案子交给我们科的魏刚,我给他说一定要坚持下去。当时我们的领导也非常支持,一个是向上级有关部门回报,一个是继续向浙江方面发函,推动这个案件进行再审。但我们的函发过去以后,但对方可能也是因为一些因素回函比较缓慢,并不是马上启动了再审程序,至于说因为什么原因我们也不太了解,因为别人的工作情况我们也不好过多地说。
  • 【17:29:07】

    张飚

    总的一句话是我们都没有放弃对这个案件的继续申诉的信心。
  • 【17:29:25】

    主持人

    张高平叔侄二人也把您当成了救命稻草,您当时面临退休,他们是否也表达过非常着急,非常不希望您退休的意愿?
  • 【17:32:21】

    张飚

    这个现象有过。张高平给他哥哥写信说:“我虽然是在不断的申诉,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有一个检察官非常关注我的事情,他也在不断地替我向有关部门申诉。”他也鼓励他的哥哥要坚持。在这期间,张高平也跟他哥哥也反映了这个事情,他哥哥打电话主动地找到了我们,我们说:“第一,你弟弟在监狱的服刑总归是好的,身体是可以的。”他们总以为监狱的劳动强度特别大,其实不是这样的状况。现在石河子监狱劳动基本上是室内工作,而且是机械工作,劳动强度不是很大,是三班倒,这是正常的运转,生活也是比较好的。管吃饱吃好卫生。他哥哥也到处申诉,他的侄儿张辉关在农二师的监狱,因为他们家人有两个人关在监狱,他非常地着急,他就不停的申诉,因为在申诉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他也想放弃,因为毕竟是一个农民,欠缺一些知识。他说每次到哪个地方去都碰壁,别人不理他,找不到门。从安徽老家到杭州有一个距离,来回要花钱,去一两天开销也比较多,他也跑了很多路,碰了很多壁,也请了很多律师帮忙。
  • 【17:34:07】

    张飚

    有的律师很好,有的律师帮着帮着就不帮了,有的律师骗他的钱,给了钱以后不办事。他就非常恼火,也曾经想放弃。他说:“实在不行我就放弃了,他们自己出监狱以后再找。”我说:“不能放弃,这个事有希望,你一定要坚持,砸锅卖铁也要坚持下去,一定相信法律会给你的弟弟和侄儿有一个公正的答复。”

    《民主与法制》报上报的这个案件中有一个律师叫朱明勇,我建议他哥哥到北京去找找这位律师,这个律师在北京。因为在河南这个案件中,他是作为无罪释放这个人的辩护律师。这个案子上有一个袁连芳,你弟弟的案子上也有一个袁连芳,相似的案情和相似的做伪证的人,你应该去找这个律师。
  • 【17:34:20】

    主持人

    您提了一个非常好的建议。
  • 【17:35:28】

    张飚

    我说你就找这个律师吧。他听取了我的意见,从河南跑到北京找朱明勇律师。结果这个律师到河南郑州出差了,最后和这个律师联系上了。后来他给我反馈了这个情况,我也跟他把这个案情沟通了一下,特别是把袁连芳的事情向他介绍了。律师也很感兴趣,最后要给他做无偿辩护。不收取他的任何费用进行辩护。朱明勇律师这个义举非常好,最后赢得了社会的赞扬。而且这个事情成功了,就是因为他起到了推动作用,推动了案件的发展。
  • 【17:36:24】

    张飚

    后来朱明勇律师找到了一位记者到新疆来采访,和我见面聊了案件基本情况,又到监狱里提审了张高平和张辉,站在记者的角度做了一些采访。后来就写成了一个报道,2011年12月在上海早报上报道了这件事情,引起了杭州警方的重视。因为这个案子中有一个受害人叫王益东,就是被害人。把死者的DNA和曾经在杭州2005年发生的一个强奸案致死的被告,这个被告人当时枪决执行死刑了,把他的DNA进行比对,结果比对上了。杭州公安机关把他们作出的鉴定结果拿到公安部又去做鉴定,再次确定比对成功。曾经在2003年被害的这个人有可能是已经在2005年被执行死刑的这个人做的案,这个人叫苟海峰,是一个出租车司机。
  • 【17:38:12】

    主持人

    这个人已经执行死刑了。
  • 【17:39:32】

    张飚

    对,已经执行死刑了。他在2005年也害死一个年轻人,也是制造了一个假象,好象是像强奸一样,当时杭州公安机关把这个案件侦破了,就对他执行了死刑。但是他的DNA还在,杭州公安机关一比对就比对上了,就确定这个案子有问题。同时我们反映的一些问题,比如袁连芳作证的证据情况,杭州司法机关也采纳了意见,在2013年3月26日法庭经过开庭审理,确认叔侄两人无罪。确认了两点,一,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使用证据不恰当,用违法的方式搜集证据,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搜集证据。有不合法的行为。二,DNA鉴定确定张高平、张辉他们的DNA和死者的DNA比对没有成功,而且和2005年被执行死刑的苟海峰的DNA比对上了,这是两个证据。最后法院依照这两个问题宣判因为证据无罪,判决张高平和张辉无罪释放。
  • 【17:39:53】

    主持人

    经过那么长的时间,做了这么多的努力,遇到了这么多的困难,最终宣告他们无罪,您当时知道这个结果的时候是不是长舒了一口气。
  • 【17:40:07】

    张飚

    当时我特别激动,我们的工作终于有了结果,并且有了成绩,心里非常高兴,也为他们能够平反获得自由而高兴。
  • 【17:40:37】

    主持人

    最终取得这个结果您是功不可没的,您在这个案子中一直在做着不懈的努力,所以张高平对您也是非常地感激。之前在媒体上对张高平有一个采访,他说:“您到监狱里也和他们吃一样的饭,他觉得很对不住您。”能说说当时的情况吗?
  • 【17:43:00】

    张飚

    按照我们工作角度来讲,我觉得这很正常。那天我们到监狱去工作时间比较长,正好到了吃饭点,如果要吃正常的工作餐的话很远,为了节省时间就近吃。第二,我也有意识地想尝一下服刑人员吃的饭菜到底怎么样。因为我们毕竟是驻监检察官,就要深入到监狱的各个方面,比如生活、劳动,要深入到他们的生活空间里。吃吃他们的饭,体验一下这个饭怎么样。结果服刑人员把饭给我们打来了,他们在那边吃,我们就在这边吃。我们吃着挺好,馍馍饭菜都挺好的,那天中午有两个菜,一个是素炒红萝卜,一个是粉条炒白菜,有一些肉,还挺好的,我们吃的挺好的。吃完以后我们要继续工作,因为我们要跟很多服刑人员谈话,也是为了节省时间。
  • 【17:43:15】

    主持人

    您驻监这么多年,也接触了各种各样的服刑人员,您是怎么看待他们的?
  • 【17:45:56】

    张飚

    对于服刑人员来讲,他们是不完整的公民,他们的权利有些是被剥夺的,但有些权利还是享有的。对他们享有的权利,我们作为执法者就应该对他们进行保护。对这些服刑人员我们的态度要把他们当成病人来看待,好象他们是得了病一样。对于这样的人,按照医院的医生来讲就是治病救人。作为我们来讲就是要教育他,开导他们,在心灵上要给予教育,我们在监督法律执行情况来说对他们是一种教育,更多的教育还是监狱的干警,因为这些干警是24小时天天跟他们在一起。服刑人员的刑期是有期徒刑,我们监狱的干部是无期徒刑,只要参与这个工作,在工作这段时间就永远和服刑人员在一起打交道。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说明我们监狱干警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而且是非常辛苦的。
  • 【17:48:22】

    张飚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我们单位有一个人她的老公是监狱干警,她说:“我老公放假回家以后我们都不习惯了。”我说:“怎么不习惯了?”她说:“他回家以后打乱了家里的生活秩序,他不在的时候生活很正常,该干什么就非常正常。他一回来就把生活秩序打乱了,好象生活就乱了。”这个话说的很轻易,我听了以后心里很难受。感觉他们回来以后让家人觉得是外人,把生活秩序打乱了。我听了以后心里特别难受,感觉到我们监狱的干警太难了。因为那时候他们一星期才能回家一次,回去休息三四天又要回监狱了,家里孩子生病、上学等他们都照顾不上,全是家里爱人在支撑着一个家庭。一旦他们回去以后就打乱了家里生活秩序。我觉得监狱干警为服刑人员的改造付出了巨大的辛劳,我非常感谢他们,没有他们,监狱服刑人员的改造工作谁来去做。所以他们非常地辛苦,我能深刻体会到他们感受。

    所以我们也是非常支持他们的工作,我们的工作是站的角度不同,但是目的都是为了社会的稳定,都是执行我们国家的法律,目的是一致的。
  • 【17:48:34】

    主持人

    您在做许多工作的时候也是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才使这件事情顺利地进行。
  • 【17:48:43】

    张飚

    是的,如果没有他们的配合,我们也不可能把这些工作做好。
  • 【17:49:04】

    主持人

    张老师,我之前看到一些媒体的报道,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您小时候有过被冤枉的经历,好像是邻居冤枉你偷吃了他家的西红柿,所以这个事对您的印象很深。儿时的这些经历也是您对张氏叔侄案感同身受的一个原因是吗?
  • 【17:49:44】

    张飚

    也有同感吧。因为我小的时候没有做过这个事,所以别人诬陷我偷东西了,我心里非常的痛苦,这对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影响,他的伤害非常之大,特别是在幼年的时候。现在结合到张氏叔侄二人,特别是张高平在监狱里不停地向我哭诉冤情,我就对他有了一种同情。到底是不是被冤枉了,如果没有被冤枉,他为什么这么痛苦?这就让我想起了少年的那段被冤枉的经历。我怀疑他是不是被冤枉了,没有被冤枉为什么又这么痛苦呢?
  • 【17:50:28】

    张飚

    从理性上来讲,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掌握证据,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们讲究的是重证据,不轻信别人的口述,我们讲的是证据。通过我们的工作努力,发现这个案件存在问题,确实有问题。这是一种理性的感觉,我们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站在执行法律的立场上产生的这种感觉。这是促使我能够把工作坚持下来的一个动力。

    从我们的工作角度来说,检查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发现问题就要一查到底,把问题搞清楚,这是我们职责所要求的,也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法律监督就是要监督这些问题啊,那还要监督什么问题呢。法律存在问题了,你不监督就是失职,职业要求我们应该去这样做。
  • 【17:50:44】

    主持人

    您参与到张高平这个案件中,您的家人和身边的朋友、亲人对您做这件事是怎么看的,是不是也有不理解和不支持的时候?
  • 【17:50:57】

    张飚

    说实在话,工作上的事情我还真没有给家人说过。
  • 【17:51:16】

    主持人

    您在帮助张高平叔侄二人的时候,家里人不知道您做这件事情。
  • 【17:51:30】

    张飚

    不知道,因为我害怕他们担心我。所以就没有给他们说过这些事情。
  • 【17:51:52】

    主持人

    身边的同事怎么看的?
  • 【17:52:29】

    张飚

    对同事也没有说过,只有对我们科里的同事和院领导说说,其他人也个别说过,但引起的看法不一样,站的角度也不一致。有的人感觉到这个事差不多就行了,收了,不要再坚持下去了。有的人觉得这个事确实是个事,值得你去关心他,值得你去做。因为意见不一样,站的角度也不一样。最关心的还是我们自己,因为工作是自己去做,如果自己失去信心了,就做不下去了。所以自己首先要树立信心。
  • 【17:52:40】

    主持人

    自己心里要有一个坚定的信念。
  • 【17:52:59】

    张飚

    对。这个信念就是职业信念,这是我们检察官应尽的职业信念。我相信在我们单位,大多数检察官都有这种信念,与他们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 【17:53:19】

    主持人

    您做检察官这个职业这么多年来,尤其是参与到为张纸叔侄案平反昭雪的事情中,这些年来您最大的收获和感触是什么?
  • 【17:53:46】

    张飚

    最初的感触可能就是这件事不是人人都能遇到的,而且这种案子的发生相对来说也不是很多。有没有冤假错案?也有,但不是时有现象。能遇到这种事情,而且能做好做出结果,就不容易了,是需要有坚定的信念。
  • 【17:54:37】

    主持人

    这个过程虽然很艰难,但最终还是取得了很好的结果,也是让您感到非常欣慰,觉得自己的工作价值得到了体现。
  • 【17:56:06】

    张飚

    应该是这样讲。这个案子自从有了结果以后,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以及石河子政府、政法委等等新闻媒体各方面的关注和肯定,特别是我们的领导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他们肯定我们做这个事情是代表了检查机关是执法为民的一种体现,我们就是要为老百姓做事情。我们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谋利益。我们的工作,包括各个行业的工作都是在为人民群众服务,包括我们的执法部门也是一样的。我们是人民检察院,人民公安,人民法院,我们的前提就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所做的一切是执法为民,要体现这个宗旨。
  • 【17:56:52】

    主持人

    张老师,这个事件经媒体报道以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反响很强烈,您得到了社会各界怎样的反馈呢?有没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给您写信和打电话的情况?
  • 【17:58:30】

    张飚

    有,特别是这件事情经过新闻媒体报道以后,全国各地纷纷打电话和写信的人都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表示祝贺、感动、敬佩,特别是辽宁省丹东市第四中学高二(3)班的一位老师最先看到这个新闻以后特别感动,这个老师是学过法律的,他就把中央台的视频放到教师给同学们看。因为这个班的同学是学文科的,他认为高中生正好是青春期,是人生走向社会的一个过程,需要一个正确的引导。结果没想到这个视频在班里得到了相当大的反响,学生们看了以后非常震撼,同学们说了很多感动和激动的话,特别是对他们的人生观的趋向产生了影响。其中有一个同学说:“没想到,我们社会上还有这样的人,能作出这样的事,让他看到了希望。”他把将来的工作目标锁定在检察官上。最主要的反响是有一个正确的方向观,做人要做好人好事,要做善事。
  • 【17:59:14】

    张飚

    特别是还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写信表示敬佩。另外一种情况是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纷纷写信、打电话求助,这样的人也比较多。最特殊的是先后有三个人,一个是湖南的人反映问题。还有一个是内蒙将近74岁的老同志坐火车到我们单位来了,他不知道我的电话,从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以后,他就从内蒙古跑到单位来找我。我们单位同志接待了他,问他的情况以后,给他讲了我的联系方式。我当时听了以后很感动,人家大老远的来了不能不见他啊,我说就见个面吧。来了以后了解到他的情况,热情接待了他。作为一个74岁的少数民族老人,我们也尽了地主之仪,也给他做了答复,给他指指路,对他进行了开导,也提供了一些法律上的帮助。
  • 【18:00:41】

    主持人

    这些向您求助的人把您当成当代包公似的人物,把希望都寄托在您的身上。您的事件引起了这么大的轰动和反响,更多的人对公平、正义、善良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对您有了更加的崇敬之情。我们在网络上也经常看到一些评论,有网友说多一些像您这样的司法公正人员。通过您对张高平叔侄案的平反,您觉得对全国司法界起到了怎样的警示和启发呢?
  • 【18:02:34】

    张飚

    张高平这个案件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为什么有些地方执行法律不一样呢,这就是我们的一个观念,对法律的认识问题。另外就是掌握的执法水平度,如果掌握执法的水平更高一些,我们的观念更新一些,特别是要体现立法为民,执法为民的观念上要更加的强烈一些,可能冤假错案就会少一些。在执行法律方面有公正执法。

    张高平案件的出现,说明在我们执法部门在认识上、取证上出现一些偏差、误导,有先入为主的想法,首先认为就是他干的,然后按照这个思路往下走。通过这个案例起到了警示作用,特别是对我们执法工作,特别是一线的执法工作人员更应该慎重地对待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要慎之又慎。
  • 【18:02:55】

    主持人

    张老师您的这段话说的非常好,给我们每一位司法界人士以及每位网友都有启发和警示的作用。今天通过和张老师的交流,让我们看到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权尊严,维护公民权益,坚持冤假错案必纠的正义执法理念,像张老师这样一身正气、执法为民、心地善良的检察官不仅是每一位检察官的榜样,同时也是我们每一个对正义和善良心存感念的人的榜样。在这里也非常感谢您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和网友进行近距离的交流。也祝您今后一切顺利,好人一生平安。
  • 【18:03:55】

    张飚

    好的,谢谢大家,谢谢主持人。
  • 【18:04:07】

    主持人

    谢谢张老师,今天的节目由于时间关系就到这里,下期再会!
  • 【18:04:16】

    张飚

    再见。

访谈直播

张飚

张飚

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监察科检察官,现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