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11日电 3月10日,
由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审计厅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新疆接收巴楚、伽师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一致认为,目前各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据介绍,今年2月24日,巴楚、伽师两县发生强烈地震以来,自治区民政厅、新疆慈善总会和自治区红十字会共收到区内外及港澳台单位和个人捐款捐物合计1.2亿多元。其中捐款
9773.75万元。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对这些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安排部署了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由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和审计厅组成的联合检查组,10日先后深入到自治区民政厅、新疆慈善总会和自治区红十字会,从“捐赠款物是否与账目相符、管理使用救灾款物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管钱管物人员是否廉洁高效、发放款物有没有以权谋私或挪作它用行为”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一致认为,3单位接收管理发放救灾款物的规章制度都比较健全,做到了捐赠款物登记造册,手续齐备,有据可依,有账可查,账物相符。胡家燕在听取检查汇报后强调指出,巴楚伽师发生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积极调拨物资和资金支援抗震救灾,很多国际慈善机构和友好人士,全国各地各县都纷纷踊跃捐款捐物,我们一定要把这些款物管理使用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防范,保证款物真正用到抗震救灾上。据悉,由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审计厅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近日将赴巴楚、伽师等地震灾区监督检查抗震救灾款物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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