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3月10日电 新疆伽师——巴楚的地震给当地各族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许多委员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大家纷纷呼吁,应对巨灾风险,必须尽快建立起我国的巨灾保障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再保险公司总经理戴凤举对建立巨灾保障制度更是倍加关注。他说,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较严重的国家。据联合国统计资料显示,上个世纪全世界54个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中,有8个发生在中国。其中,地震、洪水、台风带来的损失最大。
目前,我国大灾之后损失的恢复基本上是靠国家财政和民间捐助。由于国家财力和民间捐助非常有限,对损害的补偿也只能是低层次和小范围的,巨灾给人民生活造成的伤痛往往难以在短期内消除。同时,我国目前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了洪水保险和少量的地震附加保险,这些巨灾损失如果得不到机制上的控制和分担,会产生巨额的金融风险。
戴凤举说,世界上主要的灾害多发国家或地区纷纷采取政府支持或直接介入,并与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地震等巨灾保险基金的做法,对地震等巨灾风险进行单独的有效管理,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这种模式就是,政府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国家财政提供适当的财政资助,保险公司广泛参与,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形成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保障体系。这种模式不仅可以避免单一保险公司单独承保地震险等巨灾风险,而且可以解决保费收入的有限性与地震等巨灾损失的巨大性之间的矛盾,在国家防震减灾工作中发挥特殊的作用。
政协委员们认为,我国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基金,有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作基础,具有较强的现实可行性。199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先后成立了中国地震保险课题组,集中了国家地震局、全国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的研究人员,开展了多年的地震保险课题研究。为建立地震等巨灾保险基金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政策框架。
戴凤举说,建立地震等巨灾保险基金的目标是:建立起有一定政策支持的基本保障和商业化经营的补充保障相结合的保险体制,帮助灾区及时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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