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北疆片区)现场观摩推进会上获悉:今年,新疆将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期间,推动落实“村财村管村用乡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自主发展能力。
今年,新疆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全区99.7%的有农村集体“三资”的行政村(社区)已完成摸底工作,90.2%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完成与村委会的账务分设,基本实现村集体账、财、物、债“四清”,从制度上避免了村集体资金被平调、挪用。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涉及农村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在下一阶段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新疆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围绕规范农村集体资金使用、资产经营管理等各环节全过程,及时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策改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将有序推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继续全面核查“三资”漏登、错记等情况,及时准确无误录入平台,实施常态化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地还将结合现有交易平台,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土地资源上平台交易,实现公开入场、公平竞价、公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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