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蔬菜基地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水稻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立法条例》《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立法条例》《焉耆回族自治县立法条例》《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立法条例》《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立法条例》《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和《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山、托乎提·亚克夫、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朱立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了“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法治保障”专题讲座,全疆各级人大以视频连线方式同步学习。
30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